清理487辆“僵尸车”!这个困扰大家多年的问题,终于解决了!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6日       来源:      阅读:225次

      僵尸车,不仅占用停车位,还占用消防通道。群众怨言多,安全隐患大。近日,石鼓区“整治僵尸车专项行动”完美收官。487辆“僵尸车”或被“唤醒激活”,或被报废处理。困扰石鼓区多年的“僵尸车扰民”问题得以彻底根治。



       石鼓区副区长王砺表示,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从今年4月1日开始,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僵尸车”集中清理工作。清理“僵尸车”是净化交通环境,整顿停车秩序,规范公共管理,优化居住环境,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必要之举。即使再难,也要下决心把它做好。

        此项活动由区城市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全面摸排底数,区城管执法局与公安局综合执法警察支队石鼓大队具体落实。此项行动效果明显,市民普遍反映良好。



   “ 按照《衡阳市城市市容及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使用道路临时非收费停车泊位或者非经营性公共停车区域停放车辆的,连续停放不得超过三十日。”石鼓区城市办主任何祚刚介绍,严格来说,在非收费停车位上,超过30天原地不动的就叫“僵尸车”。

      这次集中整治,487辆“僵尸车”,绝大多数都是停车在6个月以上,有的破旧车辆根本就不知道是哪一年停的。有半数以上的车辆能够找到车主,经过普法宣传,车主们认识到错误,就让其自行挪开。联系不上车主的,超过了自行处理的最后期限,就强行拖走。拖走后统一停放在停车场,等候处理。


   

      潇湘街道石鼓社区主任刘丹说:“部分‘僵尸车’车主法治意识淡薄,觉得车停在自家门前的停车位不算违章。他们没有连续停车不能超过30天这个时间概念。”社区工作人员前去处理时,还振振有词。

刘丹说,其实,社区早就通知了,并且是反复通知,做到了家喻户晓。但有些车主就是不配合,社区只能上报公安局强行拖车


    “拖走一台‘僵尸车’并不难,难的是要花大量时间和精力用来调查取证、查找联系车主。”潇湘街道城管大队长周海兵表示,只有做到精准识别,宣传到位,才能采取行动。强行拖车是最后一步,要求车主意识到错误,主动纠正错误才是最重要的。



     “开始拖车行动的时候,正是七八九三个月,地表温度超过40摄氏度。我们头顶烈日,奔走于大街小巷。”公安局综合执法警察支队石鼓大队大队长刘平安说,为了核查落实、必须早中晚上门联系车主。每台车,都做到拍摄存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

        处理487台“僵尸车”,发生了30余起纠纷,均为强行拖车后,车主才发现车辆不见了找上门来投诉。大队以批评教育为主,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对认识错误的,不予处罚;对无理取闹的,绝不心慈手软。

       刘平安说,“这次活动,共投入警力1816人次,487台‘僵尸车’,大部分由车主自行挪开。真正强行拖走的,小车117台、电动摩托车134台。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谢茂文表示,石鼓区的做法值得肯定。“僵尸车”乱停乱放行为,违反了《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和第十九条规定,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衡阳市文明创建工作,应予严厉打击。

      今年以来,衡阳市城管部门以文明创建为抓手,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开展“僵尸车"专项整治,采取查询车主、电话告知、温馨提示、下达文书、限期整改、到期拖离等措施相结合,取得了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