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十条措施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4日       来源:衡阳日报      阅读:76次

 2月11日,记者从衡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我市发布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十条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

一、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积极主动履职,抓好任务落实,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要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处罚程序,强化公共安全保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疫情防控法律体系。

三、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加强风险评估,依法审慎决策,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蔓延。

四、要加大对危害疫情防控行为执法司法力度,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

五、要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加大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六、要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确保受赠财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

七、要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工作,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疫情信息。

八、要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以案释法力度。组织基层针对重点人群,创新宣传形式,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九、要加强对相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及时处理,定分止争。

十、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加强矛盾纠纷化解,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加强疫情期间的答疑解惑、正面引导、舆情研判和信息收集。法律顾问要主动参与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的疫情防控救治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建议。要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功能,全力帮助企业解决在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